当申请人将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
- 1) 将(1)邀请函 (2)单位营业执照公证认证件 (3)负责办理签证的联系人信息 (4)申请人超过六个月有效期的护照信息页 传真至 021-63353741 以便申请安排面试。等领馆收到此四项资料后,会电话通知面试时间。注意:任何申请人必须在领馆指定时间本人亲自到领事馆接受面试,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办代理。面试结束后,领馆将保留除护照外所有申请所需资料(详见所需资料清单),护照原件则会退回申请人保存。
- 2) 如果申请人通过领馆的面试,本馆将于约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申请提交至乌拉圭移民局,等待移民局批示。
- 3) 申请人无需向本馆询问批示进展,如欲了解进程,请直接联系各自的乌拉圭联系人或者邀请公司,由乌拉圭联系人或者邀请公司前往乌拉圭移民局咨询相关事宜:
乌拉圭移民局信息:
Dirección Nacional de Migración
总办公室地址:Misiones 1513
电话:(00598-2)916.0471 – 915 4742 – 916 0970 – 915 6263 – 915 8047 – 916 1094
邮编:11000
蒙得维的亚,乌拉圭
注意:批示持续时间由乌拉圭移民局掌握并完全取决于乌拉圭联系人或者邀请公司与移民局的配合,通常约为两周至一个月,但如果乌拉圭联系人或者邀请公司不加以及时配合,时间无期限。
- 4) 一旦总领事馆接到乌拉圭移民局指令,即会立刻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需再次将护照递交并按当月汇率支付签证费,签证费必须为人民币,且请自备零钱,收据须等到签证领取时一并给予。(签证费参考:2010年三月为每份人民币288元,每月可能会有几元人民币的浮动)。备注:此项可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携申请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内容须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全名以及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须持自己的身份证以及委托函前来办理。
- 5) 领馆收到护照及签证费后,出证约为两个工作日。领取护照可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携带申请人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其间须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全名以及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须持自己的身份证以及委托函前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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